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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 2018-05-25

本课题是中国资助型基金会研究的开篇之作,留待10年、20年之后,当资助型成为我国基金会主流模式的时候,其在公益革新史上的地位,完全可以预期。


徐永光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撰文:徐永光

原文标题《资助型基金会的价值》

来源:《中国慈善家》2018年2月刊

 

 


资助型基金会的价值是以资助促进公益生态发展,这是付涛在《资助型基金会价值(案例)研究》之《综述》中开宗明义的表达,可谓切中肯綮。《综述》对于这项研究的背景、由来、研究方法、目标、研究过程及最终成果,作了条理清晰的阐述,值得认真研读。对中国第一批11个资助型基金会(包括转型中)的案例研究,颇具深度,对于中国基金会的发展转型及公益生态系统的构建,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书名:《资助的价值初探》

作者: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本课题是中国资助型基金会研究的开篇之作,留待10年、20年之后,当资助型成为我国基金会主流模式的时候,其在公益革新史上的地位,完全可以预期。


在中国6500多家基金会中,“资助型基金会的数量很少,可能总量约20~30家,不会超过40家”(引自《综述》)。从全球范围看,在公益价值链中,基金会基本上定位于资源供给者。类比商业,基金会一般做“投资”,不自己做“产品”。基金会与公益服务组织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作伙伴关系。


以美国为例,非营利组织的捐款,来自个人的约占82%,来自企业的不到5%,来自基金会的占13%左右。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大部分基金会有自己的固定基金,在公益市场,基金会不是募捐者,而是资金提供者,是真正意义上“有钱出钱”的主;相反,中国的基金会是吸纳捐款的主体,且拿了捐款主要自己来花,做项目。中国运作型基金会占绝对多数,这个现状,并不反映运作型基金会与资助型基金会相比孰优孰劣,但可以反映中国基金会业态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也是中国特色所致。


分析原因,大体有三:


首先,不少基金会是由草根NGO转身而来的。在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之前,民间公益慈善组织难以登记,不少机构只能登记为企业,很多公益人无奈“非法行善”。当时,我还在中国青基会任职,曾撰文《非公募基金会:背负中国第三部门的希望》,指出“只有等非公募基金会出现,我们才有条件声明:中国有了真正的民间组织”,并给草根NGO朋友支招儿:借助《基金会管理条例》设定的法律许可,选择“造车上路”或“借车上路”。前者,筹资200万元,自己造一台非公募基金会的“车”,装上已有公益品牌的“货”,驾车上路;后者,游说愿意做慈善的富人或企业,让其接受你的公益理念和项目,出资成立基金会。前者的好处是独立性强,后者的优点是资金来源可靠。事实上,许多草根NGO就是这么做的,一批运作型基金会即NGO型基金会应运而生。有代表性的比如早期的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后来的天使妈妈基金会、爱的分贝基金会。


其二,中国企业基金会数量不少,其特点是,既“早熟”,也不成熟。在美国,10万家基金会中,公司基金会仅有2700来家,慈善捐款来自企业的比重也很小。美国数量最多的是家族基金会、私人基金会,用的不是公司的钱,而是个人的钱,包括现金、股权、遗产捐赠等。比尔·盖茨的微软公司有一个小的公司基金会,用公司的利润来支持;而由盖茨夫妇办的家族基金会是个大基金会,由个人捐赠股权设立。


中国的慈善捐款,60%以上来自企业,这也是中国特有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富起来的是一批私人企业家,无论是出自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也好,为了提高企业的美誉度也好,抑或是担心“不共享就要被共产”(卢德之的理论),还有道德绑架因素,许多企业提前预支了自己的收益来做公益。企业办的基金会,多半会自己做公益,这也顺理成章,毕竟做资助型基金会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这并非企业基金会所长。


其三,草根NGO能力不足,与其资助他们花钱,不如自己花钱来得踏实。我与一些基金会领导人讨论时,不少人持这种观点。我则会谈四点不同看法:第一,草根组织弱是因为资源少,所以需要基金会多给资源;第二,找人做事比养人做事更有效率,如果资助一家草根组织项目做得不成功,可以换人,机构换员工可不那么容易;第三,推动公益行业发展,基金会责无旁贷,也需要勇于承担资助项目可能出现的失败风险;第四,公益是一个生态系统,行业整体好了,基金会也会活得更好,基金会要做热带雨林中的参天大树,不要成为沙漠中的胡杨树。还有一条,《基金会条例》把管理费用定得那么低,其中的立法思想就包含了这一点:基金会是公益资助机构,而不是公益项目的运行机构。


这些年,一批有实力的基金会,包括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开始向资助型机构转型,与草根NGO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成长,在推动公益行业价值链、生态链产生良性变化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影响力。


对于资助型基金会的未来发展,在五个层面存在突破的可能性:


第一,突破官办基金会的“利益铁三角”。


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在过去二三十年的发展中,曾经在动员社会资源、弥补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和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创造了诸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优秀公益项目。这些“老牌”基金会影响力大了,发现在社会捐赠活动中,来自自然人的捐款笔数多,金额少,管理成本高;来自企业的捐款,笔数少,金额大,管理成本低,于是转而“理性”选择“大客户”战略。无独有偶,企业捐款人最喜欢项目的政府背景和捐款投入硬件建设。政府背景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而投资硬件由捐赠企业命名,是提升企业美誉度的最好软广告;对于基金会来说,与政府合作的项目,政府还可能匹配资金,参与管理,省了基金会很多管理成本。政府背景、企业青睐和基金会“傍大款”策略形成的“利益铁三角”,不断强化捐赠资金的硬件导向和向体制内的逆向流动,成为民间捐款回归民间的巨大障碍。而这种固有利益关系的惯性力量,成了这类基金会改革转型难以突破的路径依赖。


改革需要壮士断臂的勇气,而拿自己开刀何其之难。政社分离说了多年,也不见什么动静。办法只有一条—外部压力。要通过进一步建立基金会透明机制,让所有公募基金会公开捐款的流向,如果捐款流向政府账户,意味着这些基金会还在帮政府吸收民间慈善资源,应受到质疑。今非昔比,道理自明。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同样有政府背景,一些历史较短的公募基金会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成立于2009年的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在成立伊始就以“民间性、资助型、合作办、全透明”为机构发展战略。其推出的“童缘”项目,资助了近200家儿童慈善组织,并由此形成儿童慈善领域的合作联盟。2012年儿慈会遭遇财务记账失误的“小数点风波”,受到媒体严重质疑,就因为机构的透明度高和草根NGO的力挺,不仅渡过难关,而且得到更多社会关注和支持。去年的99公益日,中华儿慈会斩获捐款过2亿元,全年捐款近5亿元,近8成捐款来自个人。同为民政部直辖的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和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也因为机构新,没有“老本”可吃,没有老路依赖,都选择了与草根NGO合作,分享公募权的道路,一样获得了合作共赢的骄人成绩。


这些机构的成功,可为那些老本丰厚的机构提供借鉴。向资助型基金会转型,无论于公—支持行业发展,于私—机构的可持续性,都是有利的。


第二,社区基金会发展空间巨大。


美国只有700多家社区基金会,但这类基金会在构建慈善生态方面的作用很大。不同于自己出钱的私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是公共筹款机构,类似中国的公募基金会。硅谷社区基金会、纽约社区信托是美国社区基金会的典型代表,其管理运营模式很值得中国同行借鉴。

 

中国社区基金会正出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如果方向对路,可以成为整合社区公益资源、推动社会创新、改善社区公益生态的一种创新模式。社区基金会可以发挥五大功能。


功能之一,成为慈善信托的受托机构,为个人或企业管理慈善资产。《慈善法》为社区基金会慈善信托的设立提供了巨大机会。功能之二,成为小型家族基金会、企业基金会的慈善资产受托服务机构。功能之三,成为社区居民和属地公司员工志愿者捐赠动员的组织者。功能之四,成为草根NGO的资源供应者。功能之五,成为公益项目咨询和专业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包括个人、企业、政府和各类社区组织。


要实现上述功能,关键在于社区基金会要有很高的专业化管理水准;而公益行业发展需要专业化支持,正是社区基金会大展宏图的时机。


中国数量巨大的慈善会,拥有大量捐赠客户和志愿者资源,最有条件按照社区基金会的上述5个功能进行改革转型,形成资助型基金会的强大体系。一些地方把慈善会变成了慈善联合会,作为慈善行业的自律组织,不应参与行业竞争,应把原来慈善会的募捐功能剥离,单独设立社区型慈善基金会。


第三,做资助是家族基金会的最佳定位。


中国富豪人数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位。比尔·盖茨先生曾在他的基金会北京办公室对我说:“在中国劝说富人捐财产比美国来得容易,因为美国的富人大多是家族财富的继承人,不好做决定;而中国的富人几乎都是财富的第一代创造者,他们比较容易独自对财富的安排做出选择。”


中国正进入财富代际传承的密集期,已经出现一批捐款数十亿、上百亿的慈善家。从财富的积累到财富的传承,家族基金会无疑是富人财富的最佳归宿。与公司基金会相比,由家族私人财富投入设立的基金会没有商业利益诉求,因此更加纯粹,并能为社会创新承担风险。美国的家族基金会数量很大,50%是规模小于5万美元的微型基金会。未来,中国的家族基金会也会以小型为主。小型家族基金会一般无力自己运作项目,会选择公益伙伴进行资助,成为资助型基金会的重要支柱。


第四,DAF—捐赠人建议基金异军突起。


2015年,美国富达金融集团所设富达慈善基金会的捐赠人建议基金(Donor-advised-fund,DAF),账户余额达33亿美元,给慈善组织的捐赠额超过31亿美元,捐赠支出73万笔,超过了成立于1887年的美国慈善龙头老大“联合募捐”(UnitedWay)。富达公司有大量具有捐赠能力的客户,是基金会的客户基础;富达DAF与公益慈善行业密切合作,向客户提供公益慈善信息,满足了客户捐款投入的意愿。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的富达DAF,账户数目从2000个左右增长到现在的8万多个,用于投资的基金会管理的净资产复合增长率超过20%。基金会的捐赠服务,也增加了金融公司所管理的资产规模,提高了客户黏性,为公司带来了新的收入。


这种金融+公益的模式已经引起国内众多金融机构和基金会的兴趣。尤其是金融机构借助客户资源的优势设立DAF,可以把捐赠资金、专项基金和慈善信托加以综合运用,把慈善资助和慈善资产保值增值都运作起来。DAF的突破和发展,将成为我国资助型基金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五,企业基金会转型独具优势。


企业基金会多为成功企业所办,本身具备市场和创新基因,在中国公益行业市场化程度低、创新不足的今天,企业基金会完全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把自己擅长的东西贡献给公益行业,为建设和改善公益生态做出贡献。公司基金会选择业务熟悉的领域,借助企业自身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成为该领域公益伙伴的支持力量,可以做到得心应手;如果加上用心学习,认真规划,还可以游刃有余,成为该公益领域的引领力量。


以上仅就我国资助型基金会发展的历史背景、制度条件、文化环境和市场供求关系,以及未来变化的可能性,谈点粗浅看法。对于本书内容,除了高度首肯之外,不敢多作评论。无病呻吟,蛇足之议,非我所愿矣!是为序。


(本文系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为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所著《资助的价值初探: 资助型基金会案例述评》一书所做的序。该书的出版以及相关的研究(《资助型基金会价值(案例)研究》),得到了南都公益基金会和亚洲基金会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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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由具有8年历史的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于2016年转型升级而来,论坛坚持开放共享、追求卓越,旨在加强中国基金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中国基金会和公益行业的发展。历年来,共有34家具有行业担当和广泛影响力的基金会等机构先后成为论坛组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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